近日,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在全国率先提出建立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,纳入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管控,加强帮扶服务,优先保障生产。
经过逐一现场核实,河北首批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形成,1640个纳入清单内的项目(企业),在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基础上,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,可“不停产、不限产、不检查、不打扰”。
正面清单涉及四类项目企业
今年以来,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从服务高质量发展出发,坚持保蓝天、保民生、保发展并举,建立起了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。河北省首批正面清单共涉及四类企业:
一是全省重点工程项目,包括重大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。
二是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。
三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。
四是重点出口型企业。
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从全省5554个项目企业中遴选出了1640个,纳入首批正面清单。能否纳入正面清单,达标排放、自律减排、污染治理水平领先是关键。通过现场核查评估,要确保清单内的企业,无论是生产工艺、还是污染治理,都达到行业标杆水平。
河北省建立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,就是要鼓励先进,限制后进,通过差异化管控措施,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,努力实现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、生态效益全面提升。
对于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,在达到环境管理要求的基础上,坚持不限产、不停产、不检查、不打扰。优先保障正面清单内企业生产经营活动,河北对纳入正面清单的重点出口型企业,在完成出口任务期间,将优先保障,不停产、不限产。对纳入正面清单的零排放、微涉气(每年排放污染物100公斤以下)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,不限产、不检查、不打扰。
“不检查、不打扰”并不意味放松环境监管。河北将完善非现场监控体系,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、污染源自动监控、远程执法抽查、分表计电、无人机飞检等科技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手段,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干扰,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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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对列入正面清单的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,每半年调整一次。
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,如果在执法检查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发现不能稳定达标排放,不能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的,将调出清单;
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,将调出清单。
同时,对清单外完成环境治理、全面超低排放、符合监管要求的企业,及时纳入正面清单。
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地,要深化帮扶指导举措、认真筛选审核正面清单,使正面清单切实发挥出示范性、引领性、导向性作用,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在建立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同时,河北省对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,按照“多排多限、少排少限、不排不限”原则,建立起“一企一策”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清单,使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更科学、更精准。
今年以来,河北省分三批次,对钢铁、焦化、玻璃等21个重点排污行业7059家企业开展了排污绩效评价。按照企业布局、生产工艺、环境治理水平、管理能力等情况,将企业划分为A、B、C三个等级。评级结果不同,管控措施不同,比如重污染天气期间,评为B级的钢铁企业,主要调控烧结机等工序,评为C级的钢铁企业,在调控烧结机工序同时,还要对高炉进行限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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